哈尼族“奕车服饰”的发源地孟子红都大山位于红河大羊街乡境内,“奕车服饰”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西部的大羊街、浪堤、车古三个乡哈尼奕车人的传统民族服饰。奕车人的先民和哈尼族其他支系一样,原来居住在遥远的北方——诺玛阿美平原。后来因在与其他部族的争战中一再失利,只好不停地南迁。在迁徙途中屡遭强族追撵。为了保存自身逃避战争,只好分散、缩小目标、化妆来躲避敌人,整日整月穿梭于崇山峻岭、深箐河谷中,原来穿着马龙头似的裤子在跋山涉水时极为不便,裤子被荆刺戳穿挂烂,有的人干脆把挂烂的裤脚扯断,行走起来感觉轻松,这样就都把烂裤脚撕掉。奕车姑娘们戴着用白布缝成的尖顶帽,躲进白色山茶花中,逃过追兵,得以幸存。从那以后白帽子作为奕车人的保护物沿袭至今。几经周折最后来到了红河南岸的大山中安居乐业。“奕车服饰”与众不同,制作精美,别具一格,世界举世无双。为更好的保护这一民族精髓,下面就目前所采取的措施作出以下自查。
一、哈尼族“奕车服饰”保护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红河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纲要》的精神要求,对我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哈尼族服饰”作了保护规划和开展工作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开展群众活动的保障内容与措施
1、全面系统地保护“奕车服饰”的原生态。深入挖掘、调查、收集“奕车服饰”相关资料。建立健全“奕车服饰”资料档案。
2、制定对民族民间传承人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打造一个传承人安心传承的环境。
3、有计划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奕车服饰”制作技能培训内容,定期在全县举办“奕车服饰”比赛,掀起“奕车服饰”普及传承高潮。
4、层层建立“奕车服饰”传承的管理机构。
5、以县为单位建立“奕车服饰”文化研究机构和“奕车服饰”传习点,组织出版“奕车服饰”文化丛书。
6、通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普查调查、收集、整理,“奕车服饰”作为红河县重点申报项目进行逐级申报,现“奕车服饰” 已被列入省、州、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7、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乐作舞进行深入挖掘、收集、整理。
8、充分调动和发挥民族民间传承人作用,提高民族民间艺人的地位和知名度,近三年,每年在全县培养、培训1-2批民族民间文艺骨干,注重培养新人。对“奕车服饰”的保护和传承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具体做法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大繁荣、大发展的思路,红河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对“奕车服饰”进行资料搜集、传承、推广和普及,主要做法是:
一是在全乡各中、小学校里,用“奕车服饰”作为校园特色服饰,增加民族特色分围,使中小学生从小就受到民族文化的熏陶。
二是在红河县大羊街乡建立一个“奕车服饰”传习所,组织一支红河原生态“奕车服饰”展演队伍,在国内外进行展演。
三是利用用“奕车服饰”的艺术价值,通过各种表现方法,带动全县社会文化经济的发展。
四是在全乡各自然村建立“奕车服饰”传习所(点),以村为基础,开展“奕车服饰”传承活动,推动各地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传承、弘扬“奕车服饰”这一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
(三)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情况
红河县自2003年就开始宣传“奕车服饰”技能,由文体局组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奕车服饰”资料的搜集、整理并规范了“奕车服饰”各种技法。
2005年5月在县城举办了红河县“奕车服饰”手工技能大赛。
2007年9月在县城迤萨灯光球场举办了红河县干部职工“奕车服饰”展演大赛。
2011年12月在红河二中举办班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
2011年3月经过红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大羊街乡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奕车服饰”传承所。
(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取得的成果
多年来“奕车服饰”作为红河县群众文化活动的推广、普及项目之一,得到了红河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奕车服饰”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之一,红河县于2008年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成功传承了上千年的“奕车服饰”民间制作技艺。
二、保护单位职责履行情况
1、制定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哈尼族“奕车服饰”保护计划并落实了保护措施;
2、全面收集了文化遗产哈尼族“奕车服饰”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3、为文化遗产“奕车服饰”的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哈尼族“奕车服饰”相关的培训场所;
5、积极开展文化遗产“奕车服饰”的宣传活动;
6、建立文化遗产“奕车服饰”传习所和传习馆。
7、定期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报告文化遗“奕车服饰”保护工作实施情况,并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监督。
三、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情况
红河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奕车服饰”确定了传承人,传承人积极开展“奕车服饰”的传承工作,要求省级传承人带“奕车服饰”继承人4-5人,州级传承人带继承人2-3人,对传承人进行年度考核,组织传承人到传承所(点)进行“奕车服饰”的传承培训,努力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传承、展示场所,经费资助和宣传展示机会等,
四、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及对策建议
1、现代文明和市场经济的冲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价值取向的转变,年青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观念逐渐淡化。
2、“奕车服饰”制作的工艺过于烦琐,能够全面掌握加工全程的艺人健在的为数不多,系统的传承工艺面临危机;加之对民族民间艺人的保护措施不健全,“奕车服饰”的传承出现了后继无人的危机。
3、没有专职固定的机构和人员,工作监管不力,加之保护经费缺乏,人员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五、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设置县级专职非遗保护工作事业人员编制,解决人员不专难于开展正常工作的局面;
2、把非遗保护经费纳入省、州、县财政预算;
3、建立非遗保护中心,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和设备;
4、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全县非遗保护项目展示工作;
5、全面深入基层,调查、收集“奕车服饰”资料,进行文字整理,音乐记录、录音、录像,并对收集整理的资料和相关的实物妥善保存。全面普查“奕车服饰”民族民间艺人,培训中、青年民间文艺骨干,用以师带徒的方式培养传承接班人,制定“奕车服饰”民间传承人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4年11月27日